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为严厉打击计量作弊违法行为、鬼秤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重拳出击,鬼秤常态化严格监管,整治重点查处集贸市场、鬼秤商场超市、整治沿街商户等电子计价秤违法违规行为,鬼秤12月11日,整治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涉及计量违法行为的鬼秤典型案例。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付张瑞生鲜超市店进行日常检查时,整治发现该商户使用的鬼秤电子计价秤无出厂编号,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不一致,整治涉嫌使用不合格的鬼秤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整治经查,鬼秤当事人承认对店内无编号的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改装设置,并进行了现场演示,电子计价秤顺序按键“1”“去皮”“单价1”或“单价2”或“单价3”或“单价4”或“单价5”或“单价6”或“单价7”后完成设置,设置完成后,电子计价秤的称重显示就会大于实际重量,属于不合格计量器具。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不合格电子计价秤一台,罚款2000元。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南京惠春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部分商户的电子计价秤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市场主办方限期改正。事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正处于作弊模式,市场主办方在限期内仍未履行计量器具管理职责,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市场主办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经现场检查及询问调查,发现南京江浦凡星综合市场邹香霞经营户涉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及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依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有关规定,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经营户处罚款1300元;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南京江浦凡星综合市场主办方进行行政处罚。(薛晶晶)
责任编辑:赵英男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10月22日,2021年“上海标准”发布。记者了解到,11个标准项目获评“上海标准”,包括政务服务“一网通办&r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5月30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实施鼓励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面向在京消费者发放北京市以旧换新补贴,以绿色消费、智能消费为导向,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3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测评结果显示,2023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9.92分 ...
执法人员检查进入药店人员登记信息是否全面。 执法人员检查药店的销售记录。近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持续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经营长租公寓的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世基公司)在成立不到半年后突然“失联”,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160多位租客顿时手足无措,他们缴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外卖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找商家索赔,商家却称已购买“放心吃”食品安全险,让消费者去外卖平台申请保险理赔,而平台保险却未按相关法规处置。消费者因 ...